一、评选目的:为增进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,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通过月度“岗位标兵”的评比,弘扬正气、树立榜样、表彰,增强员工爱岗敬业主人翁责任感、荣誉感,营造企业奋发向上、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,特策划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评选范围:生产系统正式在编一线职工(含文员、验收)。
三、评选名额:生产一厂、二厂各2名,合计不超过4名(含品质部、计划部)。
四、评选周期:每月一评。
五、评选基本条件:
1、在公司工作连续满两个月;
2、品行端正,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,三个月内无违规记录;
3、候选人应能获得管理和绝大多数所在线组或部门员工的认同。
六、评选标准:
1、尊重上级,服从安排,工作不推诿、不抱怨,与同事之间友爱互助;
2、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品质要求,品质达标、稳定,产能突出;
3、 在艰苦条件下工作,任劳任怨、勤恳敬业足为楷模者;
4、爱护公物、 拾金不昧、见义勇为、乐于助人等事迹或素质突出者;
5、 在工作中发现各类问题隐患能及时处理或上报,避免或减少严重后果发生者;
6、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,节约意识强,有效减少各项成本开支,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能源;
7、 维护公司形象、荣誉或在集团内、社会上有良好反响,有具体事迹者;
8、 积极参与集团、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,表现突出,成绩优者;
9、 被上级领导在工作会议中表扬二次及以上者;
七、评选原则:
1、候选人应符合全部评选基本条件,至少符合2项及以上评选标准内容,获选人可重复评选(即当月获选后还可参与下月评选,不限次数);
2、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事例或突出表现,不允许空洞、无根据、不负责任的单纯提名;
3、评比遵循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,对不符合条件的宁可缺额也决不降低标准;
4、获选者如半年中有重大品质、安生事故发生或严重违反厂规,则必须功过抵消,取消其所有荣誉。
八、评选流程:
生产分厂各线组、部门提交候选人推荐表→生产分厂甄选→人力资源部查核→符合评选条件候选人公示→确定获选人员并宣传→颁发奖金、奖状
九、评选时间:
每月10日前各线组、部门向各分厂厂长提交推荐表,各分厂厂长于每月15日前提交推荐表至人力资源部,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经总经办同意予以公示,公示合格后予以表彰。
十、管理职责:
1、人力资源部职责:
l 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落实、跟踪;
l 指导、协调各部门“岗位标兵”候选人提名及评选有关事项;
l 拟定“岗位标兵”获选人表彰方案及宣传方案;
l 指导、监察各部门“岗位标兵”培育工作;
l 发扬榜样员工的模范作用,广泛宣传榜样员工事迹
l 获选人考核记录及相关档案管理;
2、各部门职责:
l 负责候选人的提名及评比工作;
l 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。
十一、奖励:获选者奖励实施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。
1、荣誉:授予“岗位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2、奖金:“岗位标兵”颁发奖金500元。
3、待遇:作为获选人员薪资调整及升职重要参考依据,优先享受公司各项福利政策、优先考虑调岗、换岗等,其直接上级作为获选者培养人和推荐人同样享受本条待遇。
4、公开宣传表彰:
(1)、公司宣传栏内张贴光荣榜,专题公布事迹及张贴相片,公开表彰;
(2)、生产车间内设定光荣榜,公示各月度获选情况;
(3)、《名典集团报》及广播台、集团OA系统等进行专题报道和宣传;
(4)、例行升旗仪式或员工大会公开表彰,获选者及直接上级有发言机会。
名典集团“岗位标兵”推荐表
被推荐人姓名 |
所在分厂线组/部门 |
岗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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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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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推荐人入职时间 |
直接上级 |
岗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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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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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事由(由被推荐人直接上级填写) 注: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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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上级签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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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车间领导意见 |
生产部经理/总监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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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部 意见 |
总经办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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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经理/ 副总经理意见 |